各學院:
為激勵廣大同學積極進取、奮發努力、全面發展、鍛煉成才,充分發揮優秀學生的示範帶頭作用,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2013學年度學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依據
《9728太阳集团首页學生評優獎勵辦法》(桂理工學〔2009〕34号)
二、工作進程
10月22日-11月11前 學院和相關部門完成先進集體(個人)評定推薦工作,其中包括在一定範圍内公示3天
11月12-18日 學工處、校團委審核
11月19-23日 在全校範圍内對拟評校級先進集體(個人)進行公示
11月24-27日 确定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最終名單,上報學校。
三、工作要求
(一)申請個人獎項時學生不需要上交紙質材料,請于11月6日24點前直接通過學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學院在11月8日24點前完成院級審核工作。填寫獎項申請時必須嚴格按照獎項說明中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不予受理。
校級學生組織幹部直接申請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團幹等先進個人時,請通過相應的校級先進個人申請入口進行申請,除審核流程外其它要求相同。
申請集體獎項時須上交紙質材料。
(二)“先進班集體”和“‘五四’紅旗團支部”的評選必須在“優良學風班”考評工作的基礎上進行。“優秀學生标兵”和“校園自強之星”的評選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組織,優秀學生标兵每學院推薦候選人1名,校園自強之星每學院推薦候選人1名,校級科技活動先進個人每學院限報3名。
(三)整個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标準,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對學生提出的意見和疑問要及時給予答複和解釋。
(四)對評選上報材料,經審核不屬實或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評比資格,不再另行更換他人。
四、名額分配
具體見附件1。
五、相關說明
(一)關于表格填寫說明
1、申請先進班集體、五四紅旗團支部使用《9728太阳集团首页學生先進集體申請審批表》(附件2)。
2、申請五四紅旗團委使用《9728太阳集团首页‘五四’紅旗團委”申請審批表》(附件3)、申請優秀學生組織使用《9728太阳集团首页“優秀學生組織”申請審批表》(附件4)。
3、學生科技活動先進集體、社會實踐活動先進集體、青年志願者活動先進集體由各學院直接上報申報材料。
4、各學院将以上各獲獎名單統一彙總至《2012—2013學年度先進集體名單彙總表》(附件5)中,于11月13日前将先進班集體彙總表及相關申報材料一份(集體需雙面打印,不能改變原表格的格式)紙質文檔交學工處學生管理科;其他先進集體彙總表及相關申報材料一份交校團委辦公室,并将表格電子文檔分别發送至以下郵箱:xsglk@glut.edu.cn;(學生管理科);ggtwbgs@126.com(校團委),其它先進個人審核彙總表待學院審核完成後在系統中導出,打印蓋章後上交相關科室備案。
(二)其他
1、“優秀學生幹部”學院評選範圍包括各班班委、學生黨支部支委、學院學生會幹部,學校評選範圍包括校學生會、社團聯、學生工作助理中心、大學生自我管理委員會、勤工助學管理委員會、國旗班、蒲公英公益協會等組織的學生幹部。
“優秀團幹”學院評選範圍包括各班團支部委員、團委學生幹部,學校評選範圍包括團委委員、社團工委幹部。
“社會工作先進個人”評選範圍隻包括在學校和學院學生組織任職的部長(含部長)以上和學生黨支部支部委員等學生幹部。
優秀學生幹部和優秀團幹的評選,原則上校級學生幹部和團幹由學工處和團委負責推薦并征求相關學院意見,不參加學院評選,不占各學院指标。學生同時在校、學院(不含班級)擔任職務,若在所屬學院進行申報,需征求學校任職部門意見。
2、本學期轉入新學院的同學申報先進個人由新學院受理,交換生在原學院評比。